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一、總體要求 (一)指導思想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立足新發展階段,完整、準確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,構建新發展格局,堅持系統觀念,處理好發展和減排、整體和局部、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,統籌穩增長和調結構,把碳達峰、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,堅持“全國統籌、節約優先、雙輪驅動、內外暢通、防范風險”的總方針,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,明確各地區、各領域、各行業目標任務,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,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,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。 (二)工作原則。 ——總體部署、分類施策。 ——系統推進、重點突破。 ——雙輪驅動、兩手發力。 ——穩妥有序、安全降碳。 二、主要目標 “十四五”期間,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,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,煤炭消費增長得到嚴格控制,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,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,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,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。到2025年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%左右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.5%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%,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。 “十五五”期間,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,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,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,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高,煤炭消費逐步減少,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,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,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。到2030年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%左右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%以上,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。 三、重點任務 (一)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。 1.推進煤炭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。 2.大力發展新能源。 3.因地制宜開發水電。 4.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。 5.合理調控油氣消費。 6.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。 (二)節能降碳增效行動。 1.全面提升節能管理能力。 2.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。 3.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。 4.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。 (三)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。 1.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。 2.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。 3.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。 4.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。 嚴禁新增水泥熟料、平板玻璃產能,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、集約化、制品化轉型。推動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,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。因地制宜利用風能、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,逐步提高電力、天然氣應用比重。鼓勵建材企業使用粉煤灰、工業廢渣、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。 5.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。 6.堅決遏制“兩高”項目盲目發展。 (四)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。 1.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。 2.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。 3.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。 4.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。 (五)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。 1.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。 2.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。 3.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。 (六)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。 1.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發展。 2.加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。 3.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。 4.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。 (七)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。 1.完善創新體制機制。 2.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。 3.強化應用基礎研究。 4.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。 (八)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。 1.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。 2.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。 3.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。 4.推進農業農村減排固碳。 (九)綠色低碳全民行動。 1.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。 2.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。 3.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。 4.強化領導干部培訓。 (十)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。 1.科學合理確定有序達峰目標。 2.因地制宜推進綠色低碳發展。 3.上下聯動制定地方達峰方案4.組織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。加大中央對地方推進碳達峰的支持力度,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,在政策、資金、技術等方面對試點城市和園區給予支持,加快實現綠色低碳轉型,為全國提供可操作、可復制、可推廣的經驗做法。 四、國際合作 (一)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。 (二)開展綠色經貿、技術與金融合作。 (三)推進綠色“一帶一路”建設。 五、政策保障 (一)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。 (二)健全法律法規標準。 (三)完善經濟政策。 (四)建立健全市場化機制。。 六、組織實施 (一)加強統籌協調。 (二)強化責任落實。 (三)嚴格監督考核。 |